教育是以文化為載體的,堅持文化實際上就是堅持一種向上的精神,而知識育人所設計的模式卻是以是否能考取重點大學為衡量學生好壞的標準,以高考狀元的高分為各學校參照的方向標。這種模式決定了學生的知識體系中,無興趣培養和個性追求,這種無理念,不講特色,不考慮內涵,沒有遠程文化戰略的育人取向,決定了知識育人的狹隘,決定了學校的前途和命運必須是以高分數為追求目標的狀態,致使教育的重點自然地偏離了人文精神和特色的信仰。 教育所忽略的正是動態的社會文化所要把握的。高分不是學校的品質,高分教育只是學校的部分;學生沒有人性的“無人之境”不是教育的追求,而是“半拉子”的教育;重點與示范的命名不是教育的品牌,而是物資和人力資源分配不公平所致。教育的尊嚴決定教育的榮譽,教育的品格決定教育的價值。 學校文化對教育的責任在于品牌的創造,校長文化對教育的責任在于樹立起一種理念,教師文化對教育的責任在于特色精神的鑄就,教育只有走出“無特色無大礙”的荒謬時,才能適應人對社會文化運動的選擇,才會培養出現代化的新新人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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